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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按照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小组组长、省民政厅厅长更阳同志的要求,抽调专人深入西宁市和海东地区,走访调研了五家省级业务主管单位和七家新社会组织,通过听汇报、召开座谈会、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,详细了解我省新社会组织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情况。
目前,我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:一是参加学习的组织类型和数量有所增加。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新社会组织在原有459个社团、民办非、基金会的基础上,新增县级律师事务所48个,共计507个。二是新社会组织中党员人数明显上升。经统计,新社会组织中除机关党员外,共有519名党员参加学习。三是指导员队伍已基本建立。最为明显的是海东地区,180个村中均已派干部驻村指导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。四是学习实践活动载体不断创新。青海省康乐医院以“营造和谐医患关系”为学习实践平台,互助县西山乡马铃薯种植协会开展了“联系经销商,争做经纪人”的主题活动,省律师协会确定“继续解放思想,坚持求真务实,完善律师工作体制机制,提高服务科学发展水平”为活动载体。
结合我省新社会组织中党组织建设相对落后,部分业务主管单位重视程度不够,工学矛盾突出等问题,调研组指出,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要结合自身情况,围绕“健全组织、提升能力、服务社会”的总体目标,努力做好以下六项工作:一是做好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的对接,学以致用,用以促学。二是大力拓展学习实践活动覆盖面,分类指导,有序推进。三是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,明确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主体。四是探索党组织设置形式,不断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。五是积极稳妥发展党员,进一步加强新社会组织中党员队伍建设。六是创新活动载体,为新社会组织发挥社会服务作用搭建有效平台。同时强调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督促检查,完善保障机制;各新社会组织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,提出新思路、采取新举措、建立新机制,共同开创全省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新局面。
编审:那永成 编辑:刘西成 供稿:贾 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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